第四十九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建立旅游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工商、卫生、外事、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旅游安全防范措施。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