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章 经营与规范第三十九条已废止旅游经营者开展漂流、攀岩、狩猎、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