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第十二条已废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大中专院校开展旅游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教育,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