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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由于管理混乱和对资源保护不力,造成资源破坏,已不具备风景名胜区条件的,要报请原审定机关撤销其命名,并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5月30日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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