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制定优惠政策,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鼓励各类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到自治县开发资源,兴办企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