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开展植树造林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沙漠化、盐碱化,控制开采地下水,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