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居住环境污染第四十三条已废止使用高频设备,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屏蔽,防止漏能对公众健康的损害和对周围居民家用电器的干扰。通信发射设备的架设,应当避开居民区、幼儿园、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