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利用含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废渣、废水、副产品或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物品、材料,应当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监测报告和利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