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列入自治区公布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