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科技经费投入第六条有效科技经费投入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学基本建设费、科学技术普及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其他用于科技的费用;(二)国家政策扶持留给企事业单位用于科技的经费;(三)政府有关部门用生产发展资金安排的科技经费;(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放的科技信贷资金;(五)企事业单位投入的科技经费;(六)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资助、捐赠的科技经费;(七)其他用于科技的经费。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