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科技经费投入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并逐步扩大科技进步基金。科技进步基金主要来源是:上级政府专项拨款;本级部分科技三项费用和专项拨款;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金;科技进步基金有偿使用的回收部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