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经费,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社会各界可以捐献资金,资助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