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见义勇为人员由于牺牲、致残而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或农民的,由民政部门视情况给予临时或定期定量救济。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