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防治废气、尘、恶臭污染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医疗卫生单位的废弃物应当依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实行统一收集、集中焚烧,各医疗卫生单位焚烧炉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内拆除。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