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要水生动物苗种和亲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制止出售,扣押苗种,作必要技术处理或者监督销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