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要水生动物苗种和亲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违反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向苗种、亲体自然生长繁殖保护区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