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九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交接验收手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