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三条未知(-1)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忌作业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