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将检疫申报点设置、受理申报检疫的电话、网址、地址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方便管理相对人申报检疫。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