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有效对非法增加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负担的,比照本条例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