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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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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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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