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第四章 投诉与处理第二十九条有效被调查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如实提供情况,不得刁难和阻挠,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举报者。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