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第三章 监督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企业负担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非法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非法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立案调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