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挖掘城市道路,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到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交纳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领取掘路许可证。需要变动挖掘地段和延长施工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