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未知(-1)

城市、城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标准,制订建设卫生城市规划,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卫生管理和总体卫生水平,按期达到卫生城市的目标。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