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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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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未知(-1)

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对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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