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第三十三条未知(-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