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合理开发利用浅海、滩涂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增养殖投资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增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