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凡国家规定限期淘汰的高能耗、高物耗、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按期停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和采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