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养护组织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农村公路应当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和指路等公路标志,定期保养,及时修理和更换受损部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