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西夏陵及其文物的义务,有权举报和制止破坏、损毁西夏陵及文物的行为。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合法收藏的与西夏陵有关的文物,捐赠给国家。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