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 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第十三条有效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