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十九条未知(-1)各级人民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投入,当年增长幅度不得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