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办法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聘用的文物保护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