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造与本市历史文化及名人等有关的博物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