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监督第十二条已废止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严禁个人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