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六条有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根据城乡规划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证公共安全、保护人居环境,符合区域的风貌、景观、格局、功能和特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