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设置一定比例的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批准的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不得发布商业广告。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