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公开出让的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期限按照公开出让时确定的期限执行。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期满后,设置人不继续使用的应当自行拆除。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