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第三十条已修改严格控制机动车辆排气对大气的污染。机动车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