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三条已废止伪造、转借、涂改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