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油及清净剂。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车用燃油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测。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