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经主席团提出,由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授权常务委员会在本次会议闭会后审议决定,并报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