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应当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审查工作。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