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第三十二条有效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