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八十一条有效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2月19日经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