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自治县辖区内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章、牌匾等应当使用满汉两种文字。各级国家机关文件名头一律用满汉两种文字。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