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档案馆提供利用档案实行有偿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物价部门制定。

组织及个人利用其移交、捐赠的档案,档案馆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