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十八条已修改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鉴定和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涂改、损毁、伪造档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