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九条已废止《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由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印制。县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的存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